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年院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党办通【2023】3号)及有关规定,经各学院申报自评、考核小组现场考核督查、职能部门测评,并报学校党委审定,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将经济与管理学院等6个学院为院务公开“先进单位”,南岳学院等12个学院为院务公开“合格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监督电话:0734-8486610(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0734-8484907(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2021-2022年度院务公开先进单位名单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现代教育发展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地理与旅游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2022年度院务公开合格单位名单
南 岳 学 院 教育科学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音 乐 学 院 美 术 学 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文 学 院 法 学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