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现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校各二级学院
二、考评内容
根据《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对各学院2023-2024年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考评,主要内容包括:①院务公开机构及制度建设;②院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与准确性;③院务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与便捷性;④院务公开监督的有效性;⑤院务公开原始档案的完整性;⑥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⑦院务公开的创新做法与经验。
三、考评流程
考评采取自评、交叉测评(机关测评学院)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申报校务公开工作优秀或合格等级。对申报校务公开工作优秀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对申报校务公开工作合格的单位进行督查。
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督查小组,按照《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附件1)的要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访问、现场测评等形式进行量化考评。
四、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现场考评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15--3.19)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等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对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专题会议、校务公开专栏等,大力宣传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果以及开展院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大力营造主动公开院务、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评阶段(3.20--3.28)
各学院根据《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包括近2年来开展院务公开的情况、已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整改落实的措施等内容)、填写好《自评分表》,申报优秀的单位需另填写《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所有纸质稿于3月28日前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308室,电子稿发邮箱623369244@qq.com。联系人:刘援华,联系电话:8484906。
(三)现场考评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考评各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问题整改、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
五、表彰奖励
根据相关规定,按不超过参加考核单位1/3的比例评选校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行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考评和整改工作。
2.各学院要以考评督查为契机,不断完善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巩固公开工作成果。
3.没有按期召开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对院务公开情况意见较大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一律取消参评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的资格。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考评细则自评分表
2.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