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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2024年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一审:gh   加入时间:[2025-03-11]   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经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务公开工作考评。现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校各二级学院

    二、考评内容

    根据《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衡阳师范学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对各学院2023-2024年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考评,主要内容包括:①院务公开机构及制度建设;②院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与准确性;③院务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与便捷性;④院务公开监督的有效性;⑤院务公开原始档案的完整性;⑥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⑦院务公开的创新做法与经验。

    三、考评流程

    考评采取自评、交叉测评(机关测评学院)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方式。各学院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申报校务公开工作优秀或合格等级申报校务公开工作优秀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对申报校务公开工作合格的单位进行督查。

    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督查小组,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附件1的要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访问、现场测评等形式进行量化考评。

    四、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现场考评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15--3.19)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等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对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专题会议、校务公开专栏等,大力宣传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果以及开展院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大力营造主动公开院务、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评阶段(3.20--3.28)

    各学院根据《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包括近2年来开展院务公开的情况、已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整改落实的措施等内容)、填写《自评分表》申报优秀的单位需另填写《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所有纸质稿3月28日前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308室,电子稿发邮箱623369244@qq.com。联系人:刘援华,联系电话:8484906。

    (三)现场考评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考评各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问题整改、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

    五、表彰奖励

    根据相关规定,按不超过参加考核单位1/3的比例评选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行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考评和整改工作。

    2.各学院要以考评督查为契机,不断完善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巩固公开工作成果。

    3.没有按期召开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对院务公开情况意见较大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一律取消参评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的资格。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考评细则自评分表

    2.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