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工会四项基本职能,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工会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促进工会事业创新发展。校工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评选2025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优秀工会干部”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工会干部,每个分工会限推荐一名。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政治思想素质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
2.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责,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群众的要求和意愿,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善于研究和探索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在职工会会员,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在职工会会员总人数的15%。(详见《工会评优指标分布表》)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政治思想素质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
2.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
三、评选程序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评选。分工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将初审评选名单上报校工会审核。
2.校工会汇总优秀名单报工会委员会审定通过。
四、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2026年1月5日前将优秀名单电子稿发指定邮箱:QQ623369244、纸质稿交工会308办公室。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