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更好地总结我校校务公开工作,交流校务公开工作改革创新经验,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引导学院主动公开权力运行,增强公开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院政风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形成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固化公开工作成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3月下旬对各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一、考评内容
考评对象:各学院
考评内容:2019—2020年各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建设及实施情况。
二、考评流程
考评采取学院自评、述评相结合,各学院自行申报校务公开工作优秀或合格。申报校务公开工作优秀的单位须参加述评。
第一阶段:各学院根据《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及《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以下简称为《自评分表》)进行自评。自评分在95分以上的单位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和《自评分表》(一式二份)。未申报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的填写《自评分表》(一式二份)。
第二阶段: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复核。
第三阶段:3月21日召开各学院院务公开负责人(院长或副院长)述评会议。述评的程序和方式:
1.所有申报院务公开优秀的单位陈述申报理由。(必须用PPT汇报,每单位用时6—8分钟)。
2.参加考评的所有单位对申报院务公开优秀的单位进行投票评选。
第四阶段: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前三个阶段的考评情况上报学校党委研究审批。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8个院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奖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行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自评和述评工作。
2.各学院要以考评督查为契机,不断完善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固化公开工作成果。
3.凡是没有按期召开二级教代会、本学院多数教职工对绩效分配方案意见较大并在学校有不良影响的学院,一律取消参评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的资格。
五、结果运用
1.评选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在全校校务公开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2.作为学院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3.为继续深化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提供参考。
六、其他事项
申报院务公开工作优秀的单位需上交材料:2019—2020年院务公开工作总结、《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一式二份)、院务公开优秀单位综合材料。申报院务公开工作合格的单位需上交材料:2019—2020年校务公开工作总结、《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自评分表》(一式二份)。3月17日前所有材料的纸质稿上交校工会308室。联系人:刘援华,联系电话:8484906。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院务公开考评细则自评分表
2.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