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分工会教职工家庭(被推荐人需为工会会员)。
二、评选办法
(一)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分工会为单位,立足本单位实际,以不拘一格的方式组织推荐(《评选标准》见附件1)。其中,会员人数70人以下的分工会可推荐 1户,70人及以上的分工会推荐2户。
(二)校工会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不超过30户“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家庭”拟表彰对象。
(三)评选结果在学校工会网站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各分工会推荐的家庭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 1),其中“家庭主要事迹简介”需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可另附页补充细节(如荣誉证书复印件、活动照片等支撑材料);
2.同时提交家庭全家福彩照1张(JPG格式,不小于2M,命名格式为“分工会+家庭户主姓名”)。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1.各分工会需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与汇总,将纸质版推荐表(需加盖分工会公章)及支撑材料报送至校工会308办公室,电子版推荐表(Word 格式)、全家福照片发送至校工会指定邮箱:623369244@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刘援华 电话:13575299157
四、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附件:
1.“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2.“文明家庭”推荐表
附件1
“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践行高校使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以“四德”为准则,待人宽容、乐于助人,以家庭尚德厚植道德根基;恪守师德、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以风清气正涵养师风学风。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间平等尊重、相亲相爱;父母子女间孝亲有序、向上向善;夫妻间彼此信任、携手共担;亲邻间友善互助、共享守望。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潜心教学科研、杜绝学术不端;遵守各类诚信准则,重诺守信、真诚行事。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以正确方式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品德、习惯与个性培养,助其树立正确 “三观”;家庭成员秉持终身学习理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6.家风淳朴。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恪守家和之道、践行孝亲之举,修身律己、齐家有道、睦邻友善、廉洁持家;传承优良家训,订立新时代家规,以家规正言行、树家风;主动参与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涵养向上向善的良好家风。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情关心特殊困难群体,积极参加学校医疗互助、“慈善一日捐”等公益活动,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参加邻里守望、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校园,回馈社会。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家庭成员为全国或全省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湖南好人”、最美家庭代表、最美人物、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医务工作者、最美志愿者、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群体的家庭,予以优先推荐。
(三)一票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有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2.家庭成员有违反师德师风、校纪校规等行为的。
3.家庭成员有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4.家庭内部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家庭成员有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的。
附件2
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文明家庭”推荐表
分工会: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与被推荐人关系 | 政治面貌 | 文化 程度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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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主要奖励或 荣誉 | |
主要事迹︵一千字左右,可另附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