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增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经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3月底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现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职能部门、教辅部门
二、考评内容
检查学校各部门2022-2023校务公开工作建设及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校务公开工作机构与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开内容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形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公开监督是否到位、公开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公开效果是否良好等六个方面。
三、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考评步骤
(一)自评阶段:各部门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量化考核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1)标准和要求,对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二)申报等级:在自评的基础上,各部门根据自评结果申报相应的校务公开工作等级,申报“优秀”(自评分≥95分)的部门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3月15日前)
(三)材料准备:各部门按照考评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文件、图片、视频等,以支撑申报等级。(3月22日前)
(四)现场考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申报的等级和提供的材料,组织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环节。(3月底)
(五)汇总与反馈: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考评报告,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月初)
五、表彰奖励
评选10个校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和行动的统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考评工作。
(二)巩固成果。各部门要以考评为契机,不断完善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巩固公开工作成果。
(三)报送材料。
1.申报校务公开工作优秀的部门需上交以下材料:
(1)2022-2023年校务公开自评报告;
(2)《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1);
(3)《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2);
(4)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综合材料。
附件1、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二份)请于3月15日前上交,其他材料3月22日前上交办公楼308室。
2.申报校务公开工作合格的单位需上交以下材料:
(1)2022-2023年校务公开自评报告;
(2)《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1)
自评报告、附件1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二份)请于3月22日前上交办公楼308室。
3.联系人:刘援华 联系电话:8484906,电子稿统一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
1. 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量化考核评分表
2. 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优秀单位申报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