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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通知

作者:       2015-04-24  浏览:

关于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管理与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在学院发展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广纳群言,集中民智,为学院建设发展建言献策,根据院工会2014年工作部署,决定6月份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30日(即合理化建议月)

二、合理化建议的内容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意见;

2、有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的建议和意见;

3、有关学院的全局性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校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有关学院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及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5、有关学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后勤服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6、有关学院基建、财务、教学教辅及其他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7、教职工合法权益及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和其他比较重大的建议和意见。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1、合理化建议活动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由工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

员:许金生 刘沛林 皮修平 向清成 张登玉

刘福江 廖北文 李玲玲 聂东明 龙显成 邝代治

评审小组可根据合理化建议的具体内容召集相关部门参加合理化建议的评审,评审小组办公室设院工会。

(二)责任分工

1、各分工会负责本分工会内合理化建议的征集、整理、初审及按要求向评审小组办公室呈报等工作。

2、评审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范围内合理化建议的受理、筛选、分类。

3、评审小组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初步审核,相关内容调研,协调沟通及形成可操作性合理化建议等工作。

4、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和最佳合理化建议。

四、奖励办法

(一)凡合格的合理化建议,未评奖的分工会或者个人的建议均给予及时回应。

(二)凡被采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根据其价值大小按等级奖励:一等奖1名,奖金6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300元。

(三)优秀组织奖2名,奖金各500元。奖励活动组织工作得力,提合理化建议征集率高、合格率高、有价值的建议多的分工会。

五、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利用此次活动争取部门党政重视支持,为学院建设发展建言献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创造活力。

2、各分工会要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把“合理化建议”的重点放在加强学院内部管理,充分挖潜降耗、推广使用、促进学院转型发展、提高办学效益等方面。

3、各分工会要建立健全“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分类、采纳实施、效益考评、推广使用、表彰奖励、统计上报等工作内容。把建议的采纳和实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好的建议尽快收到好的效果。

4、各分工会对征集上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筛选和科学论证,认真初评,对具有创造性、实用性、效益性并能被采纳使用、值得推广的建议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教职工创造、创新精神。

5、各分工会要注重建议质量。合格的建议内容必须包括建议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具体可行性方案;无实际内容的建议、内容重复的建议和不可操作性无价值建议均属不合格建议。各分工会要严格把关,不合格的建议不必上报。

6、各分工会要及时总结,把典型事例和经验及时反馈,院工会对创意新、实施效果好、具有可操作性、有推广价值的建议及时上报推荐。

7、各分工会将合理化建议内容整理后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合理化建议登记表》(见附表),书面递交到院工会,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或发送到院工会 E-mail 信箱:hysygh888@163.com ,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合理化建议” ,联系电话:8484906。 截止时间 2014年62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合理化建议登记表》

衡阳师范学院合理化建议登记表

建议提出单位或个人

合理化建议类

别(请在括号

内划“√”)

1、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类 ( ) 7、招生及就业类 ( )

2、学院发展建设类 ( ) 8、科研类     ( )

9、财务管理类

3、教育教学类 ( ) 10、基本建设类  ( )

4、学生管理及思政工作类 ( ) 11、后勤服务类  ( )

5、党建及廉政建设类 ( ) 12、其他类

6、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类 ( )

   

合理化建议内   

容(含现状分

析、改进措施、

效果设想等)

报送单位

负责人签字:

受理单位

负责人签字:

分管院领导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评审小组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制表单位: 衡阳师范学院工会

有关评审合理化建议的参考意见

一、建议内容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合理化建议

1、没有具体内容或者纯粹是提希望的事项;

2、众所周知或者是已经(正在)改进的事项;

3、已经被采纳或者已经有的提案;

4、已被他人提出并开始进行的事项;

5、非建设性的批评、诉苦或者要求改善个人待遇;

6、对团体、个人的攻击;

7、与国家专利相抵触的。

二、合理化建议组成要件

合理化建议应包括现状(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的建议和预计效果或可能产生的效益三部分。

三、合理化建议评价参考意见

1、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反映制约学院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

2、建议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3、具有创意,能有效解决学院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的具体问题;

4、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思想,合情合理地提出改进措施;

5、能有效促进管理水平、质量和能力提升,产生较好效果(效益)。

四、优秀组织奖评选参考意见

1、分工会组织有力,广泛宣传发动,教职工积极响应,参与面广;

2、按院工会的要求和部署,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履职,完成相关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所报材料符合规范程序、要求;

3、所在分工会教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数量多,被采纳率高;

4、所提建议对学院建设发展有促进作用;

5、经采纳实施后可预见产生较好的效果或者效益。